高潮:“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行为叫什么?来,我们给你普普法,念念,跟他讲讲。”
林念:“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以上两条刑法。”(资料来源于网络)
嫌疑人结巴了:“警警官你别吓唬我,我又没打伤人。”
高潮拍桌:“我们说的还不够清楚吗?你虽然没有伤人,但你恶意损害他人财物了,你不但要照价赔偿,还得拘役,你自已好好想想。我再问你,这件事是谁牵头的,请你如实回答。”
嫌疑人:“是我。对不起警官,我知道错了,我孩子还小还在医院,我不能被拘留。”
高潮:“早知道如此为什么还要这样?”
嫌疑人:“我我就是气不过。”
高潮:“你在当时完全可以打消费者热线维护自身权益,你非得选这种违法行为。王伟杰,你涉嫌寻衅滋事,恶意损坏他人财产,如果你认罪态度良好的话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嫌疑人:“我认,我认罪。”
结束审讯,高潮:“提下一个去,主犯认了后面的就简单了。”
他们这个组合审了两个就基本结束了,看了眼时间已经凌晨了。
高潮:“念念,需要我捎你一程吗?”
林念:“不用了师父,我一会自已走。”
高潮:“这大半夜的打不到车吧?还是我送你吧,走。”
林念:“好,谢谢师父。”
高潮:“别跟师父客气。”
上车后,高潮:“地址。”
林念:“城际酒店。”
高潮:“你一直在住酒店啊?那开销多大啊,我帮你找一个近一点的地方租吧?”
林念:“不用了师父,我跟李大为他们说好了合租,周末就搬了。”
高潮:“那也行,互相之间还有个照应。就是你跟他们两个男生住会不会不方便?”
林念:“没事师父,大为他们说留给我的房间有独立卫浴的,正好大为说想给他妈妈分担一下压力。”
高所:“那还可以,什么时侯搬。”
林念:“如果不忙的话这周末吧。”
高所:“需要帮忙吗?”
林念:“不用不用,我没什么东西,谢谢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