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说过,你的废话太多!”
“好吧!”李邺只得闭嘴了。
朱雀瞥了他一眼,“你刚刚说上次什么?”
李邺挠挠头道:“上次进宫多亏你带路,我应该和你打个招呼再走,有点失礼!”
朱雀哼了一声,“不用了,下次要懂点礼貌,我是你的长辈,记住了吗?”
李邺笑嘻嘻道:“莫非你是想让我改口叫朱雀大婶?”
“滚!”
两人穿过一座大帐,忽然人影一闪,从大帐旁出来一个瘦高男子,李邺一眼认出他的身影,没错,就是猎鹰!
刚才他感觉后面有人跟着,十有八九就是这个混蛋。
“师妹,这是去哪里?”猎鹰含笑从阴影里走出来。
李邺终于看到了猎鹰的真实模样,他身材和自己差不多高,但没有自己强壮,皮肤白皙,相貌英俊。
不过他经不起细看,如果细看,就会发现他嘴唇很薄,鼻子稍小,眼珠小,眼白多,多少显得有些刻薄,尤其他的眼睛俗称三白眼,破坏了他的整体形象。
朱雀后退一步,恼火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这么晚了,我怕师妹不安全!”
说完,猎鹰瞥了一眼李邺,眼中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嫉恨一闪而过,他假惺惺问道:“这位是?”
李邺没好气道:“你不会连我都不认识了吧!”
“哦!原来是飞鲨,我倒是
初显身手
次日天不亮,众人便起身了,早有侍女丫鬟给他们烧了水,做好早饭,他们匆匆洗漱一番,吃了早饭,便准备出发了。
从今天开始,他们将自由行猎三天,一方面是熟悉地形,另一方面是让大家先练练手。
当然,自由行猎也是一种比赛,如果能猎到大型猎物,天子会有额外奖励,同时也计入比赛总分。
武亭川前人喊马嘶,一群群猎犬在前面咆哮飞奔,一队队猎手骑马过了小河,从武亭川向西,数十里都是莽莽森林,低缓的丘陵起伏,森林内生活着各种各样动物,非常适合打猎,但也暗藏危险。
李邺这一队有七八人,程昌胤参加过三次春狩和两次秋猎,经验丰富,加上他年纪最长,所以他为队正。
然后是李邺,还有三个程家子弟,程昌缔、程昌辉、程昌曜。
这三人年纪和李邺差不多,但明显比较生涩,不过个个身穿武士服,精神抖擞,手执弓箭,腰配宝剑。
另外还有五只猎犬和几名家丁,程小娇也想跟随,被她母亲拦住了。
“贤弟,这個送给你!”
程昌胤将一把锋利的匕首送给李邺,“插在皮靴里,很实用!”
“多谢了!”李邺正好缺一把匕首。
“我们出发!”
程昌胤一挥手,五人催马向森林中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