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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回门我只办三件事,请客、斩首、收为同志!(第1页)

夜色如磐,月华如水。

寒风嗖嗖的刮着,半截木门随风“咿呀”摇晃着,发出令人牙酸的渗人声响。

黑漆漆的罗汉堂内,只剩下满地的尸骸,还有倒在血泊中,正不断哀嚎的人。

用手指摩挲了半天的刀身后,何安又俯身从地上捡起了刀鞘。

黑檀木制的刀鞘通体为墨,上面有很漂亮的叠云纹,螭虎银饰还镶嵌着绿松石。

杀何平是肯定的事,就是死人的尸体,为防万一何安都会补上一刀,更何况还是个断腿的未亡人呢。

补刀是一个好习惯,这在书外前世时,他就被网友们教育了好多年了。

反派不能话多,主角要积极补刀,这是书外网上总结的,两条至高道理。

人民的智慧,必须要尊重,而且要认真执行。

所以,他将“送别”还纳回刀鞘系在身后,重新抽出了自己的青钢刀。

雪亮的刀身上密布着裂纹,这是它陪着他征战江湖的证明。

何安对于这把刀,是十分有感情的。

它陪了他整整十六个寒暑,它陪着他一起踏入了江湖,它帮助他斩杀了多少个刺客

它看着他从汲汲无名的少年,成为了名动天下的“半缘少君”。

所以,为了表示对它的尊重,何安打算用它去杀死何平。

将一位高手鲜活的鲜血与性命,当做送它最后一程的祭奠。

当他持着青钢刀走到何平身边,举起胳膊正要下手之时,门外一道声音响了起来。

“刀下留人,且等一等”

说话的声音语调很豪爽,但似乎透着些血沫的味道,还有一丝若有似无的悲伤。

在话音入耳的同时,说话的人就走了进来。

来人是一个秃看起来应该是他自己剃的头发,就且称之为一个光头的男人吧。

他的身量不太高,身躯也并不壮实,但是却极其的精悍。

浓浓的眉毛,黑茬茬的胡子,比胡子更黑的眼眸,仿若一颗黑宝石。

男人身上的气势很强,感觉就像是猛虎一般。

嗯,有经验的猎人都说,受了伤的猛虎最可怕。

老猎人说的对、确实很可怕,这就是现在何安想说的话。

因为,他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一只受了伤的猛虎。

男人扶着半截木门,踉跄着走进了堂内,胸口包扎着大片的细布,隐隐的有些血丝渗出。

他的眼睛很大很圆,长得很是恶形恶状,不过他的鼻梁却很周正,是正直的那个正。

此人捂着胸口走进堂内,先是环视了一地的尸骸,最后将视线定在了何平抽搐的身体上。

大而圆的眸子里,带着三分畅快之色、三分痛惜之情、四分伤心之意,就这么直愣愣的看了好久。

看清了此人的身形之后,何安放低了手里的刀,他已知道来人是谁。

没有开口询问,没有放话驱赶,他就是站在一旁,沉默耐心的等待着。

“我是‘战僧’何签。”

终于,光头男人收回了视线,目光炯炯的望着何安,用沙哑的声线说道:“你是‘半缘少君’何安。”

“半年以来,先屠“铁石心肠”石心肠,再杀一帮一会一宫两家的五大高手,后在‘芒山砀道、半缘林左’斩了欧阳七发。”

“前几日,你又灭了狼牙拗的山匪,宰了匪首‘黑先生’,还有‘白衣大侠’龙喜扬。”

“自你出道、九战九捷,战的全是高手。”

“我早知道你,也很佩服你!”

“这座江湖沽名钓誉者多,真正有本事的人太少。”

“你就是那个真有本事的人!”

“所以,你被评为六大高手之首,我很服气、也很钦佩!”

“服气的是你的武功,钦佩的是你的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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