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九号:梦醒。我上学,搭车时我认真地想自己到底还在作梦,或是清醒了。梦里梦外的生活没大分别,场景不是居住的社区,就是大学、樊梦的家(应该说是我想像中的他的家)。我打开袋,搜索,找到梦笔记,才肯定这是梦。我无法分清梦与现实的交界。我又与樊梦缠绵了,过程不太记得,很快掠过。温存了很久。樊梦伏在我身上,我们双腿交叠,难分你我,他将我额前微湿的发拨上去,就着我的额头吻了一下。然后我又作了另一个梦……
梦作得太多,使我心神恍惚,不自觉提早入课室,察觉到这一点时就太迟了。樊梦向我搭訕——他节。这个章节必定有作者,而且作者主宰我的心意,或者这一刻我作出的反思,都是出自『他』——作者——的笔下。
如此一来,什么是意志什么是个人人的一生不是属于人自己,人的一生是由一个或多个作者所编定的。于是,人出生不是为了追求幸福,而是帮助『他』演出一个剧本,穿上『他』的意志,做一些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事。
我几乎要晕倒——那我面对的这个两难抉择——即得到樊梦或者向他坦白,这个决定到底是谁替我下的又是谁在观看我们
有没有方法衝破『他』,自『他』手里夺回我的人生
不。没可能的,假定我由某个人创作出来,则我这一秒的呼吸也是由『他』主宰。一个机械人也无法杀死製造他的科学家。一个角色又如何能够杀死作者
既然如此——我是不是可以得出这个结论:我所做的一切行为,都出于『他』的决定及意志,因此我是无辜的。我不需要负上任何责任。樊梦沉醉于肉欲中,也无需负任何责任。我们只是被观看的对象,只是『他』生產出来的物件,则我们就算做出任何事,坏的也不是我们,而是创造及观看这些东西的『他们』——『他们』的道德观。
那么,是谁决定『他』的意志是谁决定『他』创造出我们
我暂时松一口气。我想,我知道我要怎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