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实习记者,接手了全城最荒唐的案子。人贩子拐走别人孩子十四年,判了五年。偷富豪一条狗,判了十年。两起案子的律师,是同一个人,曹振。我堵住他问为什么人命不如狗。他轻蔑一笑:“法律,只讲证据,不讲感情。”“曹律师,人贩子张涛拐走一个孩子十四年,毁了一个家,只判五年。”“而您代理的盗窃案,偷一条狗,却判了十年。您管这叫公平?”我将话筒尽可能的递向曹震。各种手机镜头和专业摄像机也对着曹震。曹振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我一眼。他一身熨帖的手工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金丝眼镜后的那双眼,平静得像一潭不见底的寒水。几十个话筒都在等他一个答案。他推了推眼镜,嘴角勾起一抹微不可察的弧度,对着我的话筒,也对着所有镜头。“法律只讲证据,不讲感情。我不认为判决有任何问题。”说完,他在助手的簇拥下,从容地坐进一辆黑色宾利。车门关上,隔绝了两个世界。我僵在原地,话筒重如千斤。那句话,像一根淬了冰的针,扎进我心脏。法律是公平的。可我眼前,一边是受害者母亲在庭外哭到昏厥的脸。另一边是富豪失主抱着他价值百万的名犬,轻描淡写地宣称“正义得到了伸张”。一个孩子的十四年,一个家庭的破碎,抵不过一条狗。这算什么狗屁的公平。这是所有人的心声。回到台里,主编看完素材,眉头拧成了死结。“李悦,你一个实习生,也敢去碰曹振?他是谁?金牌大状!我们台还指望跟他合作!”我拳头捏得发白:“可是主编,这判决……”“那是法院判的!关你什么事!”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稿子别写了,这事到此为止。你去跟进城南花鸟市场的改造项目。”我盯着他那张写满“息事宁人”的脸,一股火烧穿了我的理智。“我不去。”主编愣住了,大概没想过一个实习生敢当面顶撞他。“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查清楚。”“主编,你看到了,民众非常关心这件事,这是爆点。”“曹震的律师事务所和当地所有权贵都有密切关系,你报道这件事,就是针对曹震,你想坐牢,我可不想。”“反正我只是实习的,到时候你可以把所有责任退给我,这不是你们长做的事吗。”我扔下这句话,转身就走。背后,主编愤怒的目光几乎要将我烧穿。但我不在乎。那一刻,我不是实习记者李悦,我只是一个要为“人命不如狗”这句话,寻求一个答案的普通人。我被主编强行调岗,没了采访权,我就无法合法的采访。但我没有认输。我注册了一个匿名博客。,我没用一个煽动性的字眼,只将两份判决书并列陈列,像展览品。左边,人贩子张涛案。受害者张小宝,四岁被拐,卖进深山。父母张大山、刘芬为寻他,卖房辞工,耗尽十四年光阴,散尽万贯家财。孩子找到时,父亲已积劳成疾,不久便撒手人寰。母亲刘芬带着变得沉默陌生的儿子,住在廉租房里,靠打零工维生。人贩子张涛,因“当庭悔过”,律师以“家贫所迫”辩护,轻判五年。右边,宠物狗盗窃案。失窃的是一条罗秦犬,主人是本地富豪王总。狗有专属营养师,住空调房,月开销是我一年的工资。偷狗贼是惯犯,曹振作为王总的律师,以“财物价值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为由,要求顶格重判。结果,十年。文章结尾,我只放了一张照片。刘芬站在法院门口,手里攥着儿子幼时的相片,眼神空洞地望着天。没有评论,没有引导,只有冰冷的事实。文章发出后,我像等待审判的囚徒,死盯着屏幕。深夜,第一条留言弹出。“操,看得火大!这他妈叫什么事儿!”接着,是第二条,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