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压得人心里沉甸甸的。
闻喜队的营火噼啪作响,火星子烫到地面枯草,发出“滋滋”声。
张秀、凌天、彭康围坐在火边,三个人的影子被火光拉得老长,投在夯土墙上,随着火焰晃动。
张秀手里捏着块风干的猪肉,分给二人。他没心思吃肉,眼神望向营外,那里黑漆漆一片,只有忽大忽小的风声。
“大事将近,我不怕打,只怕收不住手。”张秀终于开口,作为世家子弟,他也算是看得多、见得多了,“李弥是郡守李业的远房族侄,前些年从关中逃来河东时,还是李业给的盘缠。把他放在司马位置上,李业就是想让他抓起一支可称‘自己人’的兵。倘若我们火并时误杀了他,李业必然翻脸。”
他顿了顿,抬手指着腰间的玉饰,这是他伯父张才所送的,张才现在是天子身边的议郎,正帮着协调地方的粮秣供给:“我伯父在长安,还得仰仗李业做事、递消息,不能因为我们这点事,断了伯父的路子。”
彭康坐在旁边,身上的狼皮甲被火烤得发烫,他搓了搓粗糙的手掌,“你的意思是,只抓人,不杀人?”他皱着眉,伸手拽了拽狼皮甲的领口,露出里面磨破的粗布内衣,“可李弥要是硬抗,我们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让他把收来的兵分拆了吧?北乡离匈奴近,要是没了兵守着,我家那几亩佃田,早被匈奴抢光了。去年冬天,邻村就被抢了三个妇人,至今没找着下落。”
张秀并没接话,转头看向凌天。火光映在凌天的旧札甲上,甲片上的刀痕被照得格外清晰,那是去年跟流寇拼杀时留下的。
“少羽,这事得靠你。”张秀往前凑了凑,他的语气里没了之前的倨傲,很是恳切,“李弥的亲兵里有两个善射的,是他从关中带来的逃兵,藏在帐后,箭法准得很,寻常人近不了身。你身手快,又敢下狠手,只有你能趁乱把李弥擒了。但且记住,别伤他性命,把他捆了就行。我们得留着他,才好跟李业谈。”
“秀哥别担心。”凌天握着厚背刀的刀柄,他低头看着火里跳动的火苗,想起去年白波军袭扰闻喜时,他爹带着全家人,抱着两石粮躲在柴房里,手抖个不停。
炎朝自黄巾之乱后,天下乱了快十年,他从记事起,就见着流民啃树皮、流寇抢粮,连他小时候常掏鸟窝的树,都被逃荒的人砍了烧火。
这乱世,该有人结束了。他们这代人,生在乱里,长在乱里,要是连争取兵权、保护乡党的勇气都没有,以后只能等着被匈奴、流寇吞了。
“我来擒李弥。”凌天抬头,眼神里映着火光,格外亮,“不过得彭兄帮我。你带北乡有马的兵,把营门堵了。李弥的亲兵要是想跑出去报信,就射他们的马腿。既然不能杀人,那能拦着就行。”
“对啊!”彭康愣了愣,随即拍了拍大腿,狼皮甲被拍得砰砰响:“好!我北乡的弟兄,箭法没一个孬的!前些年打匈奴探子,我们十箭能中八箭!只要你能擒住李弥,营门我给你堵得严严实实,连只鸟都飞不出去!”
“郡里只考虑总体,也不想想各县的情况。二位请看。”张秀见两人达成一致,终于松了口气。他从怀里摸出一卷纸,纸是上好的桑皮纸,上面用墨笔写着各县什长的名字,有的名字旁边还画了圈。
“我已经让信得过的手下,去游说沈朗和曹顺了。”他指着“沈朗”二字,指尖划过纸面,“沈朗是安邑沈家的二公子,沈家在郡里管着三座冶铁场,李弥想混编,压根没问过沈家的意思。沈朗这次是带了一些人的,就怕李弥夺了他的兵,散在全郡各处,那样还怎么护住家里的冶铁场。他一准会帮我们。”
他又指着“曹顺”:“南绛的曹顺,家里在轵关陉有商道,黑山军总在那一带劫掠,他比我们更怕混编后兵散了。上个月黑山军还抢了他两批货,死了几个护商的弟兄,他手里的兵,都是跟黑山军拼过命的死士,绝不会让李弥拆了。”
话音未落,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青衣小厮跑来:“公子,沈公子和曹顺哥来了,就在营外,说要跟您谈谈!”
“有戏,”张秀眼睛一亮,连忙起身,顺手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走,去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