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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辛小心翼翼地翻开泛黄的日记本看了起来。
日记的主人名叫罗伯特,而这本日记第一页的起始时间是1902年5月13日。
日记内容前面的大半部分,都是讲罗伯特跟随淘金队来到这里淘金的过程。
那已经是一百多年前发生的事情了,这支淘金队一共21人。
淘金队成员都是一些家境普通或者投资失败的人,急需金钱但又没有资本购置淘金设备,只能采取人工淘金。
怀揣着一夜暴富的黄金美梦,乘着还没退去的克朗代克淘金热,这支小型淘金队开始了他们命途多舛的淘金之旅。
他们凑齐费用租下了利文古德附近一片区域的矿产开采权,然后携带着必要的物资,从刚建市没多久的凯奇坎出发,历经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抵达这里。
那时的野外生存条件自然远远比不上现在,路上就有三人因为阿拉斯加荒野恶劣的环境而殒命。
好在他们很成功地在这里发现了一条金矿带,而且旁边还有这个天然的山洞庇护所。
他们在山洞扎营,一边建设营地,一边开始了淘金。
这条金矿带含金量非常高,只一个多月,他们便收获了八百多盎司的黄金。
黄金梦终于要实现,所有人都兴奋无比,更加卖力地投入到淘金工作当中。
等到达八月底,也就是淘金季即将结束之时,他们的收获已经来到了两千多盎司。
就在所有人都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中之时,灾难降临了。
罗伯特的最后一篇日记,记录了这场灾难的开端。
……
1902年8月27日
该死的,威廉姆斯竟然是个叛徒,当初就不应该在凯奇坎答应让他加入!
可谁又能想得到,看上去那么和善的小伙子,竟然会是臭名昭著的猎金兄弟会成员。
我们早就该从他胳膊上那个恶心而奇怪的纹身猜到他的身份的,是他把自己伪装得太好了,大家都喜欢他,自然也就不会往坏处想了。
事已至此,即使猎金兄弟会再强大,我也要为了我的黄金而奋战到底,北太平洋铁路股已经让我失去了一切,我不能再失去这些黄金了。
他们明天应该就会来到这里,可我们也并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只要他们胆敢打我黄金的主意,我手里的温彻斯特步枪一定会让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如果失败了,那我宁愿葬身在这里,因为,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可恶,当初在凯奇坎的时候,应该去一趟溪街的,那里的美人真的很棒,如果能活着带黄金回去,我一定要在那里待上一个星期。
……
这是日记主人罗伯特的最后一篇日记,可以猜测,他没有在第二天猎金兄弟会的袭击中存活下来。
这里的骸骨之中,应该有一具是属于他的。
让周辛再次感到惊讶的,是罗伯特在这篇日记的最后画的一个奇怪图案。
根据图案下面的备注,这就是日记里提到的威廉姆斯身上的纹身图案,也就是猎金兄弟会的标志。
图案是个类似海贼骷髅旗的标志,下面交叉的是一把刀和一把枪。
上面骷髅的位置,是一个发着光的金元宝。
没错,就是属于国内黄金象征的金元宝。
周辛大感惊异,毕竟美国人对金元宝这种东西应该是比较陌生的,至少不会将其当成黄金的象征图案。
难道这些猎金兄弟会的成员,竟然是中国人?
又或者是兄弟会创始人或者核心成员是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