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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那年暑假,康锦已经和她爸爸一样,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年月飞逝,身边人开始渐渐淡忘她身上发生过的苦痛。
康锦也不想再提起。
所以在打拐志愿者协会联系上她时,她犹豫很久,还是拒绝了。
「我应该站出来的,但我不想再提起那些事了。」
我想了想,代替她去。
彼时我也成了一名法学院的大学生。
人贩子女儿的直接出镜,比受害者更具有话题性。
我讲解女性防拐意识、科普相关法律知识。
收到了我习以为常的鄙夷、歧视目光的同时。
更多的,是敬佩与肯定。
我还见过我的妈妈。
见她牵着个小女孩的手,带着她踩雨嬉戏,笑得很开心。
原来我长得,这么像我的妈妈。
康锦没问我想不想上去认亲。
我也没有这个想法。
二人对视,不约而同地,选择离开。
看到她过得好,我就知足了。
后来,我在课外兼职时,看见了一个我以为再也不会见到的人。
翠兰。
她改了洋气的英文名,na,成了一家美甲店的老板。
是的,她也逃了出来。
辗转找到自己的外公外婆家,才知道外婆因为她妈的遭遇含恨离世,而她的外公不肯接纳她。
直到她用酷似她妈妈的好嗓子唱了首歌,她的外公老泪纵横,给了她一笔钱,让她活着,再也不要出现。
她拿着钱,因为没有文化没有见识,上过不少的当。
不过好在最后学了做美甲的手艺,开店开得风生水起。
翠兰,不,na说:
「谢谢课本,谢谢教你拼音的那位姐姐,不然我或许根本不会有对外面世界的渴望。」
我以为自己不会再有家人了的。
这一刻,我忽然意识到,康锦于我而言是什么。
她此时正好打来电话:
「图南,今晚我去你们学校附近,要不要见一面?」
我说:
「等会儿见,姐姐。」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