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把协议推过来时,纸页雪白得刺眼。
签了这个,才能看录像。他语其公事公办,内容涉及个人隐私,不得用于任何举报或传播。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我盯着那行字,像盯着一道铁栅栏。
签,等于自缚手脚;不签,永远不知道我妈为什么坠楼。
我签。我拿起笔,手很稳。
笔尖划过纸面,沙沙响。
公证员转身去开保险柜,背对我。
就是现在。
我掏出手机,贴在播放屏幕边缘——玻璃反光,镜头勉强对准画面。
按下录像键,心跳撞在肋骨上。
屏幕亮起。
我妈坐在镜头前,穿着那件旧棉袄,眼窝深陷,嘴唇干裂。
她开口,声音沙哑:
小砚,周秉义手里有你爸当年的案卷……他说只要我签字,就让你政审通过。
她停顿,手指摸了摸左手腕——那里有一道旧疤,我小时候见过,她说是在厨房切菜划的。
我签了7个孩子的火化单……因为他说,不签,下一个被注销的就是你。
录像结束。
屏幕黑了。
我瘫坐在椅子上,动不了。
原来她不是英雄。
是共犯。
是被胁迫的母亲,用7个孩子的命,换我一个编制。
公证员走回来,见我脸色惨白,皱眉:没事吧
没事。我挤出声音,把协议递还给他。
指尖沾着血——指甲掐进掌心,渗出来的,滴在血议背面,晕开一小片红。
走出公证处,阳光刺眼。
我站在街边,胃里翻江倒海。
一直以来,我以为她在对抗黑暗。
原来,她早已跪在黑暗里,
只为托起我,不让我掉进去。
手机震动,偷录的视频保存成功。
我盯着屏幕里母亲流泪的脸,忽然明白:
这世上最痛的不是谎言,
是真相里,藏着一个母亲不敢说出口的爱。
而我,
必须带着这份罪,
继续走下去。
【我妈签单那晚,割了左手腕。】
15
电话响第三声,我就知道坏了。
卫健局和街道办,线人声音压得极低,一小时后突查,理由是‘严查无资质收留流浪未成年人’。
我挂了电话,冲进卧室。
陈默正坐在床边叠纸鹤——她这几天学会的,用旧挂历纸,折得歪歪扭扭。
看见我脸色,她手一抖,纸鹤掉在地上。
别怕。我翻出母亲留下的旧档案袋,里面全是90年代的信访材料。
抽出一张空白介绍信,纸张泛黄,边角卷曲。
我打开电脑,套用民政局旧模板,打出《临时监护委托书》:
陈默,女,19岁,系本人远房表妹,智力障碍,无户籍。因母亲临终托付,暂由沈砚监护。
落款:沈桂兰(手写签名,模仿我妈笔迹)。
盖上私刻公章——红得发暗,像干涸的血。
四十分钟后,楼道传来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