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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十一点半的“暮色”餐厅,门口的迎宾员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白色手套上别着银色胸针,笑容标准得像是用尺子量过——三年前我第一次来这里时,也是这个迎宾员,他还笑着说“两位看起来真般配”。

如今再听到那句熟悉的“苏小姐,陈先生,窗边位已经备好”,曾经让我心跳加速的礼貌用语,此刻却像一根细针,轻轻刺破我勉强维持的镇定,只余下莫名的紧张在血管里奔涌。

穿过种满龟背竹的走廊,空气中浮动着若有若无的香薰气息,与牛排的焦香、红酒的醇香交织成令人垂涎的旋律,可我的胸口却像压了块石头。

靠窗的卡座悄然跃入视线——木质桌椅流淌着蜂蜜般的光泽,米白色桌布上绣着精致的玫瑰纹样,连餐巾折成的天鹅造型都和初见时一模一样。窗外是鳞次栉比的高楼,远处能看到一小片湛蓝的天空,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桌布上,像撒了一把碎钻。

“记得吗?第一次来这儿,你紧张得碰掉了刀叉,我蹲下去捡时撞到桌腿,疼得半天直不起腰。”陈凯拉开椅子让我坐下,语气里满是怀念。

我勉强扯出笑容:“当然记得,你当时硬撑着说‘不疼’,结果晚上回家发现膝盖青了一大块,还跟我赌气说‘都怪你让我紧张’。”

我们相视一笑,却都明白这笑容里少了往日的默契,多了层难以言说的隔阂。服务员适时递上菜单,皮质封面手感细腻,上面印着金色的餐厅logo,跟三年前一模一样。“先点瓶红酒?”陈凯拿起酒水单,指尖在“法国波尔多”那一行停住,“上次喝的这款就不错,单宁不重,口感柔和,你应该喜欢,不会像上次公司聚餐那样,喝两口就晕乎乎的,还抱着我哭说‘怕你不要我’。”

他提起去年公司年会的事,我脸上顿时发烫——那天我才喝了半杯红酒就醉了,整个人像树袋熊似的抱着陈凯的腰不放,还把他的白衬衫吐得脏兮兮的,后来他笑了我好几天,说我是“一杯倒的小醉猫”。“少喝点就行,我下午还想跟林薇去逛街呢,上次看中的那条碎花连衣裙还没试,不知道穿起来好不好看。”

陈凯叫来服务员,点了红酒,又特意叮嘱:“先醒着,等我朋友到了再开,醒酒器用玻璃的,别用金属的,金属会影响口感。”他对这些细节总是格外在意,连醒酒器的材质都记得清清楚楚,可我却突然想起,他上次给林薇推荐香水时,也是这么“细节满满”。

菜单上的菜我们闭着眼睛都能点——陈凯爱吃的黑松露牛排要七分熟,搭配黑椒汁,但绝对不能放洋葱,他对洋葱过敏得厉害,沾一点都会浑身发痒,上次误食了一口,脖子上立马起了一片红疹,吓得我感觉送他去医院;我爱的法式洋葱汤要多放芝士,上面的面包片要烤得金黄酥脆,咬下去能听到清脆的“咔嚓”声,芝士还能拉出长长的丝;林薇的芒果鲜虾沙拉必须少放沙拉酱,她总说沙拉酱“像在菜上涂了层油”,每次吃都要把沙拉酱单独放在小碟子里,用叉子小心翼翼地蘸着吃,生怕多吃一口会胖。

服务员刚走,我的手机就响了,是林薇发来的视频通话请求。我赶紧接起,屏幕里的她扎着高马尾,白色连衣裙的领口别着一枚珍珠发卡,整个人显得格外清爽,背景却是拥堵的高架路,红色的车尾灯如一条蜿蜒的火龙,向远方无尽延伸。

“我的宝!我刚出公司,就堵在高架上了!”林薇的声音带着急促的喘息,显然是跑着出来的,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濡湿,贴在皮肤上,“前面有辆车强行加塞,剐蹭了旁边的车辆,交警正在处理,估计至少要二十分钟才能疏通。

你跟陈凯先点菜,别等我,我不饿,等我到了再点就行。”

我看着她身后一动不动的车流,无奈地叹了口气:“知道了,路上慢点,别着急,安全第一,菜凉了可以让服务员热,没关系的。”

林薇点点头,又不放心地叮嘱了句“一定要给我留沙拉,别被陈凯偷吃了,他上次就抢了我半份沙拉”,才挂了电话。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自然,像往常一样跟我开玩笑,可我却莫名觉得有点不对劲——林薇以前很少跟陈凯开玩笑,尤其是在我面前,总保持着一点“距离感”。

陈凯将手机搁在桌上,屏幕忽然亮起,是工作群的消息提示音。

我不经意地瞥了一眼,却看到他的锁屏壁纸上是一张陌生的风景照——既非去年青岛的海景,也非春日里我为他拍的樱花照,而是一片铺向天际的紫色薰衣草花田,花海延伸到天边,看起来像是从网上下载的壁纸,陌生又刺眼。

“你换壁纸了?”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随意,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桌布上凸起的玫瑰花纹,那丝不安像藤蔓般在心底悄然蔓延。

陈凯突然伸手按灭手机屏幕,动作带着几分急促,仿佛要掐断什么即将溢出的情绪:“嗯,昨天公司同事发的,说他去普罗旺斯旅游拍的,我觉得好看就换了。”

“好看吗?”我追问了一句,“我觉得还是我们去青岛拍的那张海景好看,你以前总说‘看到海就想起跟你一起踩沙滩的样子’。”

陈凯的手指在手机边缘摩挲了两下,笑着说:“都好看,不过偶尔换个壁纸也新鲜。”他刻意避开我的目光,将视线投向窗外,可那双眼睛里空荡荡的——窗外只有灰蒙蒙的水泥森林在暮色中沉默。

我没再多问,可心里的疑惑却越来越深。陈凯以前从不换壁纸,他的手机里全是我们的合照,锁屏是我们的结婚照,壁纸是我去年生日时的搞怪自拍——我把奶油抹在他脸上,他皱着眉却笑得很开心,连屏保都是“蛋黄”(我养的猫)的睡觉照。

现在这张陌生的薰衣草花田壁纸,像根细针扎在记忆的软处,刺得人发慌。而且我记得,林薇以前跟我说过,她最想去的地方就是普罗旺斯,还说“要跟喜欢的人一起看薰衣草”。

十五分钟后,服务员端着红酒过来了,银质托盘上放着透明的醒酒器和三个高脚杯。“砰”的一声,木塞被轻轻打开,暗红色的酒液缓缓倒入醒酒器,泛起细密的气泡,像一颗颗跃动的红玛瑙,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陈凯倒了两杯红酒,推给我一杯:“先尝尝,醒得差不多了,看看口感怎么样,跟上次比有没有差别。”

我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果香在舌尖散开,带着点樱桃和黑莓的味道,可我却没尝出平时的甘甜,反而泛起一丝涩意,仿佛喉间卡着未化的梅核,叫人不适。我放下酒杯,说:“可能还没醒透,等会儿再喝吧。”

陈凯愣了一下,又把酒杯推到我面前:“再尝尝,说不定是你刚吃了东西,味觉不准。”他的语气裹着不容置疑的意味,我只得复抿一口,还是一样的涩味。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噔噔噔”的高跟鞋声,很有节奏,一听就知道是林薇来了。她拎着个米色小包快步走进来,面上浮着歉色,鬓角沾着细汗,显是疾步而来的:“对不起对不起,路上太堵了,让你们久等了!”

她在我身边坐下,把包放在椅背上,我才发现她今天化了浓妆——平时她总说“涂口红吃饭麻烦,沾到杯沿上丑死了”,很少化妆,今天却涂了支正红色口红,衬得她肤色格外白,眼尾还画了细细的眼线,看起来比平时成熟了不少,也陌生了不少。

更让我在意的是,她身上那袭白色连衣裙,竟与我去年生日时陈凯赠我的那条如出一辙——那是意大利某小众品牌的杰作,国内难觅其踪,我特托友人从海外捎回,仅着过一次,便因觉其显臃肿而束之高阁。

况且,我之尺码乃码,而林薇身形纤细,s码于她恰到好处,我那条,她定是难以驾驭。

“来了就好,刚想给你打电话呢,担心你路上出什么事。”我把那杯没动过的红酒推给她,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自然,“先喝口酒暖暖身子,深秋的风刮得人头疼,别冻着了。”

林薇轻接过酒杯,指尖不经意间与我相触,我分明感受到她掌心沁出的冷汗,冰凉刺骨,与她脸上那精致无瑕的妆容形成了鲜明对比。

她赶紧缩回手,拿起酒杯抿了一口,眼神有些躲闪:“谢谢,路上确实有点冷。”

陈凯在旁边笑着开口:“薇薇今天挺漂亮啊,这条白色连衣裙在哪买的?我上次好像看见苏苏也有一条,是去年生日我送她的那条吧?意大利小众品牌,国内没专柜的那款。”

林薇的身躯瞬间僵直,手中的红酒杯微微颤动,暗红色的酒液悄然溢出,滴落在米白色的桌布上,宛如一滴刺目的血珠。她赶紧用纸巾擦了擦,动作慌乱,连纸巾都掉在了地上:“啊?是吗?我在网上随便买的,可能款式差不多吧,现在网上衣服都大同小异,撞衫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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